导语:9月19日,阻拦母亲殴打女儿的西餐厅员工江先生在赔偿对方1万元后,已辞职离开长沙。此前,媒体报道女子胡某因女儿摔倒,衣服被手里的冰激凌弄脏,这位母亲情绪失控殴打并用椅子砸向女儿,江先生和同事上前阻拦并将事发视频发布上网。江先生称,事发后该女子多次来到餐厅称其不该把视频上网传播。#餐厅员工发顾客打娃视频后赔1万离职# 结果是,51%的网友认为拍摄者并没有恶意,只是想保护受害儿童。仅有19%的网友认为不应该发布视频到网上,这个行为不妥。 我们也截取了部分网友的热门评论: 网友1:一位伸张正义的员工却被惩罚,大家心理不平衡,见义勇为反而要赔钱,谢谢老天爷让我们看清现实,社会就是这样一步步变冷漠的。 网友2:见义勇为成本高,普通人量力而行。你做了好事,却反被讹上,而打孩子的,门口闹事的,没有任何惩罚。发到网上不该,确实侵犯肖像权,容易形成网暴。 网友3:小女孩被家暴,这已经不是一个几岁小孩能够承受的伤害,如果长期生活在这样的教育方式下,恐惧、自卑,甚至抑郁会不会对这个孩子的心理造成影响?为什么警察不查? 网友4:该餐厅的处理方式很冷漠,员工应该算是见义勇为,不奖励他反倒被迫离职。老板怕影响生意,反正员工多,不行就再招,多一事不如少事。这样的餐厅生意能好到哪里去? 整件事,大家觉得是错乱的点在于,涉及了很多法律范畴: 1、从民事角度,将视频发到网上,这个举动确实是不对的,涉及隐私、侵犯肖像权; 2、从治安角度,这个家长频繁到店闹事,散播,给餐厅造成影响,属于治安管理范畴; 3、从劳动法角度,认为江先生不应该主动离职,而是等待餐厅人事处理结果,若被裁还可以申请赔偿; 4、从道德情感角度,大家接受不了做好事还要被处罚,不是谁闹谁就有理,这也是大多数网民引发共鸣和讨论的纠结点。 对此,你如何看待?你觉得员工应该给打娃的母亲赔偿吗?你觉得江先生应该离职吗?或是你有其他看法?咱们评论区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