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工资年收入相关调查
一则关于高校教师薪资的调查报告,日前引发了教育界的高度关注:受访高校教师群体中,具有博士学位的已占80%,但中低收入区间(年收入在15万元以下)的教师人数,则占总人数的85.9%。
日前,高等学校教师薪酬调查课题组披露调查结果:2013年,高校教师年工资收入10万元以下的占47.7%,10万至15万元占38.2%,15万至20万元的占10.7%,20万元以上占3.4%。按职务分析,正高级教师的年平均收入14.36万元,副高级为10.33万元,中级为8.3万元,初级为7.44万元。课题组表示,
这份调查涉及全国84所高校教师,超过13万个样本。
据介绍,高校教师的收入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与薪级工资之和)、各类津贴补贴、其他收入及改革性补贴四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属于基础性稳定收入,体现保障的功能;津贴补贴和其他收入属于奖励性、绩效性收入,体现激励的功能;改革性补贴属于福利的范畴。
调查显示,教师的基本工资占总收入的14%,稳定性、保障性的作用显著弱化,这与高校教师的职业特点不相适应。课题组认为,高校教师是知识型工作者,他们追求的不是高收入,而是教书育人的兴趣、受人尊敬的社会地位以及职业和收入的稳定性,保障性的收入比例太低,会导致教师不安心本职工作,有后顾之忧。
但调查同时显示,高层次人才的收入水平在高校中明显领先,达到教师平均收入的2.8倍。其中千人(即中组部千人计划入选者)收入最高,达到教师平均收入的6.2倍,基本与国外一流大学的教师收入水平接轨,具有一定的外部竞争力;院士、“长江"、“杰青”的收入分别是教师平均收入的3.2倍、2.8倍、2.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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