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两个运营商皆已开启流量虚拟货币化的窗口,手机流量成为具备交易功能的“货币”。而流量虚拟货币化,是潘多拉盒子,还是运营商避免被进一步边缘化的魔力棒,这一切都还是未知数。
12月1日,阿里巴巴集团联手三大运营商推出面向网购用户的“流量钱包”。用户在淘宝、天猫购物或参加商家活动,就可以获赠一定的流量。这些流量可像零钱一样“零存整取”,快速提取到手机号码或转赠给家人朋友,兑换成联通、移动、电信等运营商的全国流量包。
此前,中国联通推出流量银行、中国电信推出了流量宝,中国移动的流量800等等,都是流量货币化的实质性探索,而这“流量钱包”等于是为最近流量货币化的热度又烧了一把火,比京东之前的170号码与购物账号捆绑赚流量向前了一大步。
流量的货币化是运营商流量经营向价值提升阶段发展的必然产物。一般来说,流量经营主要包括三个阶段,流量客户增加、单客户流量使用增加,客户流量价值提升,通过几年的努力,移动互联网业务已经十分普及,客户基础与使用都基本成型,如何提升流量的价值就成为了运营商探索的重点。
4G时代,流量成为用户关注的重点,在即将到来的大流量时代,为了全力优化流量生态系统,为用户带来前所未有的流量体验,运营商及各互联网企业将做出更多尝试。
通常来说,流量货币化指的是,用户持有流量,通过流量购买移动互联网服务,同时用户也可以将流量自由交易,对于包月的用户每月消耗的流量并不固定,不足的流量可以向用户或服务机构购买,多余的流量也可以交易给其他有需求的用户。
因此,流量的货币化应该至少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流量可赚取:通过下载或其他付出,用户能够赚取到可支配的流量,而不仅仅是通过货币来购买。
2、流量可累积:流量是个人财产的一部分,可以进行累积,不会存在到期清零或上限封顶的限制。
3、流量可收益:未使用的流量可以通过某种方式实现收益从而保值增值。
4、流量可买卖:既然是个人的虚拟财产,流量的买卖就不应该被允许,但会有一定的程序和限制。
5、流量可转赠:将流量转赠或共享都应该是被允许的行为。
6、流量可消费:作为具有网络消费上一般等价物属性的流量,可以在虚拟网络环境下兑换商品,从而实现消费的目的。
7、流量可继承:流量的所有权归属用户,当用户换套餐、换号或换运营商时,这些流量应该可以被带走或通过特定的形式进行兑换。
互联网思维的快速渗透,给运营商带来很多运营上的创意,由于应时而生,这些创意大都体现在了流量精细运营上。除了此次联通推出的“流量银行”,移动最近推出的余量转移、流量转赠和共享等,这些基于客户关系、客户个性以及实际需求的产品都来自互联网的创新思路。
纵观中国移动互联网的发展长河,变革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包括流量后向经营、流量可交易等在内的业务创新,是运营商在互联网促动下做出的新尝试,后续成果如何,尤其是打通三网流量的概念,更加需要运营商之间的合作才能实现。运营商在2014年年尾为大家打开了一扇流量交易的窗口,对于未来更多的创新产品,消费者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