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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VS葛甲过程比结果更重要!

导语

阿里起诉自媒体人葛甲的侵犯名誉权案昨日在杭州开庭审理,有评论称阿里缺大公司气度、挤压言论自由空间、少了监督是悲哀;那么自媒体批评企业的底线在哪,言论自由权利是否应该比名誉权更重要,如果批评不允许试错,舆论监督的生存空间会否荡然无存?

  9月23日,阿里起诉自媒体人葛甲案开庭。这是媒体业具有标志意义的事件,相比之下,澎湃、界面等所谓的新媒体上线都不足以道。当一个企业要起诉一个自媒体时,当一个高达2000亿美金市值的公司“可能被一个自媒体的文字影响上市进程”时,意味着媒体业的发展到了一个分水岭。媒体组织衰落,自媒体崛起,这才是媒体业的未来。互联网的大潮正在冲击各个行业,媒体行业也不例外。以往媒体组织凭借垄断的地位,垄断了信息的传播。但现在,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信息的中介——媒体正在迅速走向瓦解,自媒体以其鲜明的特点强势崛起。

  据媒体报道,阿里巴巴已正式起诉葛甲侵犯其名誉权,要求判赔50万元,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已就此事立案。阿里巴巴方面认为葛甲自2012年7月起,就经常写文章攻击阿里,对阿里名誉造成损害,而葛甲方面则进行了自我辩护,认为自身行为不构成恶意诋毁和侵权。该案庭审后,双方均表示愿意调解,但几小时后,阿里巴巴相关人士又作出声明,称尊重判决,诉讼只进行了一天时间,法庭就宣布没有其他举证环节,将会直接进入审判阶段,而在此过程当中双方可以提出和解。庭审结束之后,双方都表示了比较强硬的立场,认为不会和解。

  阿里与葛甲冲突始末

  从2012年7月起,葛甲一直以评论业务模式为由对阿里表示“关心”,双方长期处于暗斗之中,但凡有马云出席的场合,葛甲都不被待见。尽管双方形同陌路,但至少未发展到公开撕破脸的局面,不过从今年7月起,双方关系急转直下,不仅掀起数轮正面交锋,而且上升到司法层面。

  7月22日,处于上市缄默期的阿里向杭州警方举报某周刊和某些自媒体人进行舆论敲诈,矛头直指IT时代周刊和葛甲。8月7日,阿里公关总监颜乔实名举报IT时代周刊,并指出苏宁云商媒介总监葛爽与葛甲实为兄妹,前者与IT时代周刊有利益输送之嫌。蹊跷的是,事发前两天,葛甲发表声明称IT时代周刊不得随意刊登自己文章。

  葛爽随即发表声明,除了澄清与葛甲并非兄妹关系,还要求颜乔道歉并消除影响。葛甲则表示,阿里的用意在于对外表明自己的批评和质疑是受苏宁指使,并决定对颜乔侵害名誉权行为提起诉讼。

  8月17日,葛甲发文称阿里抢先一步递来诉状,阿里旗下三家公司共同对自己提起诉讼,控告文章捏造事实和损害名誉,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50万元。“在法律判决出来之前,我唯有积极应诉,尽最大可能为自己辩护”,葛甲表示。至此,资源丰富的阿里与势单力薄的葛甲将首次对簿公堂。据了解,此事已对葛甲工作和生活产生很大影响,为应对阿里起诉事宜,近日葛甲已从现单位辞职。

  9月19日,阿里在美成功上市吸引全球目光,不仅粉碎了外界各种质疑,也冲淡了对诉讼一案的关注。9月23日,阿里诉葛甲一案正式开庭,葛甲到庭应诉。

  当一个企业要扼杀自媒体说话的权利时,即使是用公正的法律做武器,都需要引起警惕。这是一个互联网的时代,是一个人人都有说话权利的时代,是一个人人做记者、人人有观点、人人有应该表达观点的时代,这是一个企业和个人平等的时代。作为企业,需要有包容性,需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需要经得起非议,因为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就像马云曾经说的那样:“15年来,在大量的支持,赞语和掌声背后,我们从来不缺指责,批评,漫骂和质疑。回应这一切最好的办法是用我们感恩和敬畏的心态,一如既往的追随“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的使命,专注工作,让小企业成功,让时间让结果去说明一切。”

  这才是作为企业应该有的态度,我担忧的是,一旦葛甲败诉,我们每个人没有了说话的权利,我们每个人没有了表达自己观点的渠道,这看似是企业的胜利,但实则是企业的悲哀。听不到负面的环境并不是好的环境,反而会让企业少了约束,少了监督。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当然,这个诉讼案也值得所有自媒体人深思。自媒体也需要遵循媒体的规律,凡事皆须努力求证,以事实为准绳,尽力保持客观之立场,对正确的事情大加颂扬,对不正确的事情鞭挞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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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思

2014-09-27 09:49:26 张思

辩论题目有问题,批评和造谣诽谤应该严格区分开。批评是针对事实提出自己不同观点,而造谣诽谤则不同。事实是基本的出发点,如果是认为对方编造事实则可以起诉,而造谣诽谤一方理应受惩罚。但是批评不应受罚,否则就是打击媒体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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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壬申

2014-09-27 09:45:10 施壬申

批评和胡搅蛮缠是有区别的,讲话不以事实为依据,乱放炮,给别人带来损失,当然要承担责任,尤其是明知会给对方带来损失,大放厥词,就有理由相信这是商业写手,背后有灰色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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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文

2014-09-27 09:40:47 叶文

首先,自媒体虽然具有媒体属性,但在相当多的自媒体属于自然人在公共空间发出自己的声音。其次,自媒体批评企业,可能会因为知识水平不足、信息掌握程度不够等原因,作出错误的结论,并在客观上对企业造成声誉上的损失,但不可否认,这正是证明企业在社会责任范畴里还需要加强公众沟通,提供充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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