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3 17:27:42 何辉祥
非强制性监理并不是不要监督管理,可采取多种形式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可委托监理公司监理也可以由业主自己聘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工程管理;目前有许多业主对监理不信任、不放权,委托了监理自己又组建工程部来管理,其工作范围、权力涵盖监理的范围和权力,只要监理履行签字手续和承担安全风险;还有的房地产公司借用一家施工单位资质,自己组织人员进行施工管理,既开发又施工;聘用一家监理公司,监理公司委派总监、一名土建专业工程师、一名监理员(整理资料),其它人员由业主安排,业主和监理单位合作监理,这样联合监理,监理责任全部由监理承担了。鉴于目前建筑市场,非政府工程可以取消强制性监理,由业主组建项目管理机构进行管理,由业主和施工单位承担质量、安全责任!但是,必须出台一些配套规定:1、业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建造师、注册结构师、注册建筑师等相关专业的国家注册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有中、高职称,同时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或其他国家注册工程师。
2、各专业管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中级职称及以上,同时相应培训证;各专管理员(监理员)具有大专学历并经培训上岗。3、根据工程大小确定各专业配备人员数量,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